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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作品__中国传统艺术精神
| | | 中国传统艺术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丰厚土壤之中,体现出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和审美意识。如果说,中国哲学代表着中华民族理性认识的最高形式,中国艺术代表着中华民族感性认识的最高形式,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的两座高峰,而它们之间的桥梁便是中国美学。中国哲学正是通过中国美学这一中介对中国艺术产生了巨大影响。
中国的艺术哲学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在这个问题上,如果通过中西美学体系的比较,就会看得更加清楚。尽管学术界对于中西美学比较的问题有许多不同的看法,目前仍处于讨论之中,尚无明确的定论,但不少人认为,中国传统美学强调美与善的统一,注重艺术的伦理价值;西方传统美学则强调美与真的统一,更加重视艺术的认识价值。
中国传统美学强调艺术的表现、抒情、言志;西方传统美学则强调艺术的再现、模仿、写实。我们从中西美学史上可以发现,“模仿说”是古希腊美学的普遍原则,亚里士多德以模仿为基础建立起《诗学》的体系,这种理论在欧洲雄霸了两千年。而“表现说”则成为中国先秦美学的核心,“言志”、“缘情”是我国诗论重视表现的最早见解,在情与理的统一中,将“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作为最高境界。当然,中西美学体系的这种区分只能从相对意义上来理解,何况,中西美学在古代与近现代之间又有着各自不同的发展趋势。
中国传统美学体系博大精深、难以尽述。目前,学术界一般认为,对中国传统艺术影响最为巨大的主要是儒家美学、道家美学和禅宗美学。正是这三者的不断冲撞和融汇,影响和决定着中国传统艺术思想、审美趣味的不断变化与发展,形成了中国传统艺术的精神。
(1)道--中国传统艺术的精神性。“天人合一”决定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精神是追求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天人合一”的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传统艺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范畴,它不仅是一种人与自然关系的学说,而且也是一种关于人生理想, 人生价值的学说。“天人合一”思想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自然界具有普遍规律,人也应当服从这种规律。此外,“天人合一”还强调人性即是天道,道德原则和自然规律是一致的,人生的最高理想应当是天人协调,包括人与万物的一体性,还包括人与人的一体性。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最根本的区别之一,就在于前者强调“天人合一”,而后者强调“主客分立”。“道”体现了天、人的统一,也就是“天人合一”。那么,究竟什么是“道”呢?儒家与道家对此有各自不同的看法。老庄道家学派注重于“天道”方面的探索。老子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产生的,“道”是有与无的统一体,是宇宙天地万事万物存在的根据和本原。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
(2)气--中国传统艺术的生命性。物质的气被精神化、生命化,这可以说是中国“气论”的本质特征。“气”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不但中医讲“气”,气功讲“气”,戏曲表演讲“气”,绘画书法也要首先运“气”。中国传统美学用“气”来说明美的本原,提倡艺术描写和表现宇宙天地万事万物生生不息、元气流动的韵律与和谐。一方面,中国美学十分重视养气,主张艺术家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与学识水平,“气”是对艺术家生理心理因素与创造能力的总概括。另一方面,又要求将艺术家主观之“气”与客观宇宙之“气”结合起来,使得“气”成为艺术作品内在精神与艺术生命的标志。尤其是中国传统美学中的“气韵”,极富民族特色,指的是审美对象的内在生命力显现出来的具有韵律美的形态。“气韵”范畴,孕育于哲学中重视“气”和音乐中讲究“韵”的汉代,成熟于各门类艺术推崇生动表现事物气韵之美的魏晋南北朝。“气韵生动”已经成为中国画创作的总原则,相当深刻地反映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基本特色。
(3)心--中国传统艺术的审美性。中国传统美学和中国传统艺术,一开始就十分重视人的主体性,认为艺为心之表、心为物之君,主张心乐一元、心物一元。因此,中国古典美学和中国传统艺术,一贯强调审美主客体的相融合一,一贯认为文学艺术之美在于情与景的交融合一、心与物的交融合一、人与自然的交融合一。
(4)舞--中国传统艺术的音乐智慧。远古的中华大地上,原始的图腾歌舞与狂热的巫术仪式曾经形成过龙飞凤舞的壮观场面。因而,在中国古代艺术中,诗、乐、舞最初是三位一体的,只是到后来才逐渐发生了分化,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不同艺术门类。但是,这种具有强烈生命力的“乐舞”精神,并没有消失。恰恰相反,这种“乐舞”精神,后来逐渐渗透与融汇到中国各个艺术门类中,体现出飞舞生动的形态和风貌。
(5)悟--中国传统艺术的直觉思维。重直觉是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重要特点之一。而这种传统思维方式,对中国的传统艺术思维和审美思维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形成了以“悟”为核心的感性直觉的审美思维方式。“悟”,作为中国美学与艺术学的重要范畴之一,在中国传统艺术创造与艺术鉴赏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且衍生出“顿悟”、“妙悟”等一系列相关范畴。从某种意义上讲,真正的艺术家必须具有“悟性”。艺术家与艺术匠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以道驭技,而后者是有技无道。
(6)和--中国传统艺术的辩证思维。中国传统美学与传统艺术主张“中和为美”。“和”与“中”这两个概念,既紧密联系,又互相区别。“和”是指事物的多样统一或对立统一,是矛盾各方统一的实现;“中”则是指处理事物矛盾的一种正确原则和方法,是实现这种统一的途径与标准。二者水乳交融、浑化一体。“和”是指多样统一或对立统一。从多样统一来看,“和”与“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同”只是把同类的、没有差别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和”则是由不同的、甚至相反的事物统一为一个整体,也就是追求多样的统一。因此,避免重复雷同,求异求变,不仅不与求和谐的整体思维方式相矛盾,相反,它正是体现出这种“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的艺术思维特点。在发现多样统一而求“和”的同时,中国古代哲人又发现了对立统一而求“和”。与多样统一相比,对立统一更接近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以对立统一来说明“和”,表明中国古人对“和”的本质认识有了更深入的发展。对立统一思想成为中国古代哲学具有特色的朴素辩证思维观,并对中国传统美学和艺术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正因为如此,中国传统美学与艺术学的许多范畴都是以对立统一的形式出现,如“刚柔”、“虚实”、“动静”、“形神”、“文质”、“情理”、“情景”、“意象”、“意境”等等,其中,偏于精神性的一面,更多地在矛盾统一中处于主导地位,如“形神”中的“神”,“情景”中的“情”,“意象”中的“意”等。正是这种闪烁着中华民族理性智慧光芒的辩证思维,对中国传统艺术和美学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且形成了中国传统艺术和美学思想中极富有民族特色的辩证和谐观--“和”。
“中”的本意是提倡一种正确的道德,一种正确的理性。“中”就是要不走极端,求得真善美的和谐统一。在中国传统审美思想中,一贯把正确的伦理、理性作为前提,把真与善作为前提,追求“质正得中”,中则必正,正则必中。在情与理的关系上,强调“以中为节”,做到情与理的统一。因此,中国传统艺术一方面强调表现情感,另一方面又强调以理节情和情理交融;一方面强调艺术具有感官娱悦功能,另一方面又强调“温柔敦厚”与感染教化,孔子就提出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原则。“中”需要“权衡”。所谓“权衡”就是一种对“度”的把握,就是要在不平衡中求得平衡。这里对“度”的把握,是对矛盾双方各个方面的内外因素的综合考虑,从而找到“恰好”的正确之点。
总而言之,这种“和”的境界,在儒家来说更多地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谐,主张情与理的统一;在道家来说更多地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主张心与物的统一;在禅宗来说更多地强调人与人心的和谐,追求心灵的澄净,“即心即佛”。这样的“和”,从个人到社会,从人文到艺术,从天地万物到整个宇宙,无不贯通。也就是说,天、人、文三者相通,都贯穿了一个“和”。从这个意义上讲,“天人合一”的和谐美,显然是中国传统艺术的最高追求。中国美学要求美与善的统一,而所谓善的最高境界,儒道两家虽各有不同的说法,但归结到最后,都以“天人合一”为最高境界,而所谓“天人合一”的境界,也正是一种审美的境界,一种真善美统一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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