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道士 叶法善,括州括苍县人。自曾祖三代为道士,皆有摄养占卜之术。法善少传符箓,尤能厌劾鬼神。显庆中,高宗闻其名,征诣京师,将加爵位,固辞不受。求为道士,因留在内道场,供待甚厚。时高宗令广征诸方道术之士,合炼黄白。法善上言:“金丹难就,徒费财物,有亏政理,请核其真伪。”帝然其言,因令法善试之,由是乃出九十余人,因一切罢之。法善又尝于东都凌空观设坛醮祭,城中士女竞往观之。俄顷数十人自投火中,观者大惊,救之而免。法善曰:“此皆魅病,为吾法所摄耳。”问之果然。法善悉为禁劾,其病乃愈。 法善自高宗、则天、中宗历五十年,常往来名山,数召入禁中,尽礼问道。然排挤佛法,议者或讥其向背。以其术高,终莫之测。
睿宗即位,称法善有冥助之力。先天二年,拜鸿胪卿,封越国公,仍依旧为道士,止于京师之景龙观,又赠其父为歙州刺史。当时尊宠,莫与为比。 法善生于隋大业之丙子,死于开元之庚子,凡一百七岁。八年卒。
诏曰: 故道士鸿胪卿、员外置、越国公叶法善,天真精密,妙理玄暢, 包括秘要,发挥灵符,固以冥默难源,希夷罕测。而情栖蓬阆,迹混朝伍,保黄冠而不杖,加紫绶而非荣,卓尔孤秀,冷然独往。胜气绝俗,贞风无尘,金骨外耸,珠光内应。斯乃体应中仙,名升上德。朕当听政之暇,屡询至道;公以理国之法,数奏昌言。谋参隐讽,事宣弘益。 叹徽音之未泯,悲形解之俄 留,曾莫慭遗,歼良奄及。永惟平昔,感怆于怀,宜申礼命,式旌泉壤。可赠越州都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