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美国:弗洛姆 现在,让我们回到幸福安宁这一问题,根据上述讨论, 我们应如何继续对它下定义呢? 幸福安宁是理性达到充分发展的状态——这里的理性并不仅限于 知性判断上的意义,而是以“让事物如其本然” (用海德格尔的说法) 的方法去掌握真理。只有当人在克服自恋, 达到开放,富于回应、敏锐、清醒、空灵(用禅宗的说法) 上达到一定的程度,他才能在同样的程度上获得幸福安宁。 幸福安宁意味着在情感上与人和自然完全交融, 克服分裂感和异化感,达到万物一体的体验, 与此同时又体验到我自己是一个独立自在的实体, 是一个不可分离的个体。幸福安宁意味着完全的诞生, 意味着使人的潜能得以充分发展。它意味着充分的欢乐和悲哀, 换言之,从常人所处的半昏睡状态中觉醒,达到充分的醒悟。 果真如此,亦即意味着具有创造性, 对己、对人、对一切存在物发生作用,作出回应, 即以真正的、完整的人——我, 对每一如其本然而存在的人和事物,发生作用并作出回应。 在这处于创造性领域内的真正回应中,如实地观照世界, 并体验到那就是我的世界, 是因我对它的创造性领悟而被我所创造与改变了的世界, 因而这个世界不再是“他在的”陌生世界,而成为我的世界。 最后,幸福安宁意味着抛弃人们的自我(Ego)的保存与扩张。 不是在占有、聚敛、贪婪和利用中, 而是在生命活动中去确立自己、体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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