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山网站 > > 山林子会友室 用户名:
【问题】: 百家养身---984  [作者:60.212.3.*](1097) 2006/4/6 23:34:00
【内容】:
上巽下坤

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观者,观望也。上巽风,下坤地,是风行地上也。风行地上,所到之处,
无物不随之鼓舞,如有所观而感化,此观象也。先王有见于此,
知一方有一方之风气,一方有一方之性格,不得执一法而教化,
以是省方之风气,观民之性格,随方设教,因人开导,亦如风行地上,
随高就低,东西南北,皆不碍得。风之鼓物如是,先王之设教亦如是。
大凡有教人之责者,须当效先王省之观之以教人,方能人为我感矣。



上离下震
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噬嗑者,口食物而合也。上离火,下震雷,随雷之火为电,是雷电一处,
雷以震物,电以照物,刑中有德,杀中有生,如口食物必合,动不妄动,
动而必明其滋味,此噬嗑之象也。先王有见于此,知强暴凶恶之徒,
多蹈于死地,而莫可逃者,皆由不知有罚法也。以是治律条,
豫明轻重大小之罚,使人知其罪不可犯。果有不服王化,明知故犯,
量其轻重大小之罪,勅其一定之法,使人知法不容逃。先明以示之,
后威以刑之,生杀分明,刑德两用;在执法者不滥刑,在受法者甘于死,
彼此无间,噬而嗑矣。罚也,法也。皆先王以明勅之,无非为天地立心,
为生民立命也。凡用法者须当傚先王,先明后行,庶不误伤其性命矣。
彼世之妄想成道者,不能先穷其理,冒然下手,入于旁门曲学,着空执相,
欲求长生,反而促死,其即先王之罪人,亦系嗑而未噬,空空无物,
何益于事乎?





关闭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  山东昆仑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山林子网站 昆仑山网站© 鲁ICP备05032341号
联系电话:13853597301 18754159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