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公民树立遵纪守法的现代人格,自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只有广大公民自觉运用自我智慧自己管理好自己,才能自觉树立遵纪守法的现代人格,才能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是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关系不断得到自然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服务网络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安定团结、各种矛盾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
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要求全体公民有自觉守法意识,自觉坚持和努力维护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从一定意义上说,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刚性手段,而以德治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柔性手段,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和谐。
这一切都需要自我智慧做执导。 |